花了7萬多在南坪某家居生活廣場買來的“實木家具”,光是一個電視柜就上萬元,結果發(fā)現(xiàn)一再強調的“實木家具”竟只有4只腿是實木,其他全被“打折”成了普通中纖板。近日,市民韋先生向陽光重慶欄目投訴,稱商家這樣的“偷梁換柱”讓人不能接受。
上萬元實木家具材質像紙板?
“都知道這里家具比外面很多地方貴,但就是沖著這個品牌來,以為質量有保障!”韋先生說,今年6月,他在設計師帶領下,前往南坪某家居生活廣場選購家具時,一再強調要買“實木”的。
最后,在店員推薦下,韋先生在美林 莎芬店訂了電視柜、茶幾、沙發(fā)等7件家具,合同約定為“櫻桃木”家具,總標價13萬余元,打完折7萬多,其中僅電視柜折后就1萬多元。
9月9日家具送到,工人安裝電視柜鉆孔時,韋先生意外發(fā)現(xiàn)電視柜背板的螺絲孔有縫隙,露出的材質看似紙屑。他隨即割開電視柜的多處面板,發(fā)現(xiàn)絕大多數(shù)都是這種看似紙板的材料(如圖)。
韋先生迅速將這一情況反饋給美林 莎芬。9月9日,莎芬店的工作人員來到現(xiàn)場查看后表示,雖然背板不是實木,是中纖板,但4條腿等其他地方均是實木,不同意韋先生提出的賠償要求。
無奈,韋先生只好向家居廣場客服部取得聯(lián)系。“去買家具時,賣場家具價簽背面都標注有‘所有售出商品由家居廣場負全責’的字樣,我也是沖著這個去的,以為解決起來很順利。”韋先生說,第一次聯(lián)系家居廣場時,對方回答查實有問題會按“退一賠一”處理,同時對商家清退出場。“但是協(xié)商的時候,他們又變了個說法。”韋先生說,23日,賣場約他談協(xié)商,對方提出可以退貨并作出3萬元的賠償,但韋先生表示不能接受。
商家稱電視柜只有4個腿才叫主材
“我要的是實木的,訂單合同上也寫的是櫻桃木,實際上卻是中纖板,這不是玩弄消費者嘛???”韋先生說著,用小刀割開家具表面給記者看,電視柜的面板、底板及隔板內部,確實不是實木,而是像紙殼一樣的物質,而韋先生拿出的合同上主材一欄明確寫著“櫻桃木”,輔材一欄則是空白。
銷售這套家具的商家美林 莎芬則解釋:主材是指承受重力的部分,韋先生購買的電視柜僅限4只腿是櫻桃木,其他面板、背板等均為輔材,用的是中纖板。
韋先生說,根據2009年5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發(fā)布實施的《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》表明,家具中起支撐、承載和縱向分隔作用的部件就是主要部件,這些主要部件必須使用主材料。柜類家具的主要部件包括面板、頂板、旁板、隔板、底板、腳架等。按照這個規(guī)定及訂購合同,韋先生買的電視柜,除腳架(即店方說的4個腳)材質應該是櫻桃木外,面板等同樣應是櫻桃木的。
事情到底是否是韋先生說這樣?美林 莎芬店員承認電視柜確實只有4個腿是實木,因為合同約定主材櫻桃木,受力部件才叫主材,比如電視柜就是指4個腳。但現(xiàn)在消費者已經投訴到工商部門,就等工商部門的裁定,該賠就賠。
盡管如此,韋先生仍難消心頭之氣:如果不是自己在安裝時偶然發(fā)現(xiàn),豈不是被蒙混過關了?某家居廣場作為一個有知名度的家具賣場,為何不把好關讓信任它的消費者放心?
對此,23日下午,記者首先與南坪這家家居生活廣場客服部取得聯(lián)系,但工作人員表示事件還在處理中,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,等待結果出來再通知記者。隨后,記者又聯(lián)系了家居廣場企劃部經理王彰。同樣以事件還在處理為由拒絕采訪,而對該賣場是否有商品準入制度,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具體內容,他表示自己不負責這塊內容,可以了解后盡快回復記者,但截至記者發(fā)稿時,對方都沒有打來電話。
工商表示將全程介入
23日下午,商家與消費者進行面談協(xié)商。但沒有結果。南岸區(qū)工商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李姓工作人員介紹,韋先生的投訴,他們會全程介入,已要求商家提供產品質檢報告、產品說明書、賣場銷售合同等材料。對消費者的訴求,工作人員表示,只要有法律支持的,他們都會協(xié)助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