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為什么開展家具以舊換新試點?
家具以舊換新,不但方便居民處置舊家具,拉動新家具消費,而且有利于推動建立廢舊家具回收處理體系,促進家具銷售企業(yè)的業(yè)態(tài)升級和管理升級。但家具產(chǎn)品多種多樣,以舊換新涉及銷售、回收、拆解、資源利用、無害化處理等多個環(huán)節(jié),實施難度較大。因此,此次開展為期1個月的家具以舊換新試點,主要是為了檢驗評估家具以舊換新的流程設計和實施效果,為今后是否推廣實施提供實踐基礎。
2、什么是家具以舊換新?
“家具以舊換新”是指個人消費者購買新家具并交送舊家具的行為。
3、什么時間開展家具以舊換新試點?什么時間領取補貼?
家具以舊換新試點實施期限為2012年11月1日-2012年11月30日。試點實施期以新家具銷售合同的簽定日期為準。
試點結束后,將安排一定時間的過渡期,用于新家具送貨,舊家具交送、購買人領取補貼。
4、哪些家具可以以舊換新?
家具以舊換新試點的產(chǎn)品范圍包括柜體、沙發(fā)、床具、桌椅4類可移動家具。
5、以舊換新的補貼標準是多少?
試點期間,個人消費者在試點的家具銷售企業(yè)購買4類新家具并交送舊家具的,可以享受新家具實際銷售價格10%的補貼,單件家具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元。
購買的新家具與交送的舊家具應為同一種類、同等數(shù)量。
新家具的購買人、舊家具的交送人、補貼的申請人應為同一人。
6、哪些人可以享受補貼?
參與家具以舊換新試點的本市個人消費者可以享受補貼,包括:
1)本市戶籍人員。
2)駐京部隊現(xiàn)役軍人和現(xiàn)役武警。
3)持有有效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證》的非本市戶籍人員。
4)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。